農曆過年後臺灣水鹿的鹿角大致長出新的,接著就是中藥鹿茸的買季。鹿茸在1970年代一隻公鹿頭上長出的重量不到1臺斤(600公克),近幾年經過多代基因篩選與改良,一隻公鹿頭上長出的重量超過1.5臺斤鹿茸都是很普遍的。野生臺灣水鹿頸部骨頭承擔多600公克,加上力矩效應,每年這段時間對公鹿來說是不是一種虐待?雖然不是飼養者對待動物上行為,而是生物本體生長對動物自身肉體與精神上的負擔,如果考量生物本體因為人為基因篩選所致,這樣算不算構成虐待動物?如果鹿茸仍有一定經濟產值,我想這不是虐待動物,相反,如果鹿茸有一天不再有有經濟產值,動保團體會說:這樣行為確實構成虐待動物的法律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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